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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摔事件”争论是难得的普法良机
2017年09月06日 09:2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李军 字号

内容摘要:上海街头,一名手抱孩子的女子抗拒民警对违停车执法中发生了肢体接触,民警随即用“抱摔”将她制服,孩子也被摔在地上的一段视频,无疑是上周最为热门的话题。与此相对应的就是,舆论会注重于对粗暴执法现象的纠正和对“文明执法”的称颂,这对执法水平的提高和法治建设的进展无疑有积极作用,但也会产生“执法多是粗暴的,所以抗法有理”的错误印象,这样就会积累对执法权的不尊重。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比类似“抱娃女子抗法被民警抱摔”更复杂的执法场景还会一再出现,这对执法者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面对复杂的环境,在保证“刚”的底线不被突破的情况下,适当地采用不同程度的“柔”以减少执法成本,培养守法意识?

关键词:执法;民警;女子;舆论;孩子;法治;违法;敬礼;视频;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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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街头,一名手抱孩子的女子抗拒民警对违停车执法中发生了肢体接触,民警随即用“抱摔”将她制服,孩子也被摔在地上的一段视频,无疑是上周最为热门的话题。相信绝大多数人看到视频的第一反应,都是“粗暴执法”,按照一般的推演,严厉谴责民警的呼声应该占据绝对上风。然而,这一次舆论却有了令人瞩目的不同:为民警叫屈,认为女子拿孩子当挡箭牌抗法,应当承担责任的民意同样汹涌。

  这样的风向还影响了另一条新闻的舆论走向:与“抱摔带娃女子”事件同一天,大连也有一位辅警在处理违停时出了名。面对违停车,他既没有开罚单也没有强行执法,而是敬了个标准礼直直站立,直到违停车主挪车。“敬礼哥”说,这是为了避免激化矛盾。

  非常鲜明的对比。大连本该成就一位“最帅敬礼哥”,然而受上海事件的影响,这条“文明执法”的新闻下面,在可想而知的点赞声之外,也出现了大量“这是对违法者宽容,会让他们得寸进尺”的评论。

  当夜,上海警方迅速拿出了处理结果:涉事民警朱某反应过度,采取超出合理限度的过激控制方式,未顾及儿童安全,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对其作出行政记大过处分;涉事女子张某无理纠缠、威胁,甚至使用推搡动作阻挠民警正常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警告的处罚决定。应该说,这个处理完全厘清了场景中的各方责任,是及时且恰当的,会对撕裂的舆论起到弥合作用。

  我们不希望看到舆论的撕裂。这起事件中,撕裂舆论的双方都在用一方的错误去为另一方的错误开脱。不能因为涉事女子有抱娃抗法的行为,就认为民警超出限度的执法方式情有可原,也不能因为民警确实存在过激和不适当的执法行为,就把女子违法抗法的行为“洗白”。

  这起事件中其实在舆论上对立的双方是有一个基本共识的,就是对“抱摔”动作所殃及的孩子的同情。所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指责警察的一方,把对孩子的同情转移到了女子身上;指责女子的一方,则把对孩子的同情转化成了“拿孩子做违法挡箭牌”的愤怒。因为这个共识的存在,对执法者来说,法律的“刚”和“柔”在这个场景中都有极好的体现机会:“刚”的一面,是对违法甚至抗法者的依法惩处底线不可退让,“柔”的一面,则是要在执法中避免激化矛盾,保护好无辜的孩子。

  从这个角度讲,民警有做得不妥的地方。也许是因为对方的行为确实过分而被激怒了,但是作为执法者,始终应该对自己有更高的道德要求,要时刻记得,法律的“刚”并不是要完全排斥掉“柔”才能体现出来。但是反过来,我们作为旁观者也必须认识到,“柔”只是手段,其最终目的是“刚”。无论你采取哪种手段,保证法律底线不被突破是最终目的。为了保证手段“柔”,就让作为底线的“刚”一味退让,这是颠倒目的和手段的逻辑错误。

  对违法者的“刚”,本质上就是对守法者的“柔”。大连“敬礼哥”遇到的非议,就在于他给予违法者的“礼遇”让守法者产生了不公平感。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在路上,特别是在基层执法层面需要改进的地方很多。与此相对应的就是,舆论会注重于对粗暴执法现象的纠正和对“文明执法”的称颂,这对执法水平的提高和法治建设的进展无疑有积极作用,但也会产生“执法多是粗暴的,所以抗法有理”的错误印象,这样就会积累对执法权的不尊重。对执法权的不尊重会影响执法者的心态,在执法中缺乏克制而造成额外的伤害;也会影响民众的心态,放大执法成本。上海事件中,如果涉事女子先接受处罚再根据合法途径行政申诉,这一幕本不会发生。大连“敬礼哥”敬礼的对象,如果根本不在乎这种“敬礼执法”,甚至产生“越违法越受礼遇”的优越感并影响更多车主,那么今后还怎么治理违停?

  应该看到,这次舆论中产生的大量对民警表示支持的民意,可以视作一次进步:对法律的尊重,对执法权的尊重已经开始愈加走入人心深处。当然,这种“新鲜”的民意也需要适当的引导,让公众正确认识到法律对自己的保护和限制的红线都在哪里,面对执法应该采取一个什么样的合法态度;让执法者认识到民意尊重的对象是作为公器的“法律”而不是自己的私人身份,更不是拿来滥用的“伤害权”——如此双管齐下,就能极大地节约社会治理成本。

  同时,执法者还必须通过此事认识到,执法场景是复杂的。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比类似“抱娃女子抗法被民警抱摔”更复杂的执法场景还会一再出现,这对执法者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何面对复杂的环境,在保证“刚”的底线不被突破的情况下,适当地采用不同程度的“柔”以减少执法成本,培养守法意识?这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更需要系统的理论学习和思想准备。

  “奉法者强”: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政论片《法治中国》热播的大环境下,这起“抱摔”事件所引发的讨论,应该成为一次对普及和加深法治精神认知的好机会,希望无论是执法部门还是公众都能把握住这个机会,提高我国的法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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