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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公布实施
2018年02月07日 23:07 来源:央广网 作者:晁向荣 仪明亮 字号
关键词:实施意见;普法工作;国家机关;发布会;普法责任制;吉林省;谁执法谁普法;党委书记;党委委员;通讯员

内容摘要:央广网长春2月 7日消息(记者晁向荣通讯员仪明亮)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月 6日召开《关于实行吉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实施意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经十一届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 1月 22日,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贯彻实施。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创新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动员和规范国家机关广泛开展普法活动.

关键词:实施意见;普法工作;国家机关;发布会;普法责任制;吉林省;谁执法谁普法;党委书记;党委委员;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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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长春2月7日消息(记者晁向荣 通讯员仪明亮)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2月6日召开《关于实行吉林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吉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张树斌主持发布会。吉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张毅,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羚出席发布会。

  《实施意见》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结合吉林省实际制定,经十一届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月22日,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贯彻实施。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创新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推动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实践,对于进一步动员和规范国家机关广泛开展普法活动,更好地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七项主要职责任务,符合吉林省普法工作实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和规范我省国家机关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的重要文件。

  《实施意见》强调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等原则。明确了实行普法责任制的职责任务,要建立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内容;切实做好本系统普法;充分利用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起草制定过程向社会开展普法;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等七个方面的职责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指导,增强实效;加大力度,严格考核。

作者简介

姓名:晁向荣 仪明亮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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