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当代中国 >> 研究园地 >> 地方
山西高校将自主评审教师职称
2017年11月02日 16:17 来源:新华社 作者:吕梦琦 字号

内容摘要:新华社太原11月 2日电(记者吕梦琦)记者2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已经将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逐步下放。未来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将全部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目前,山西大学等24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太原工业学院等17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高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按照要求,享有自主权的高等学校要组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制定本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和实施办法,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山西省相关主管部门将对各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情况进行监管。对评委会表决结果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的,将组织专家对全部表决结果复核,复核结果中不合格人员超过2%的,全部表决结果无效,责令评委会整顿后重新组织评审。

关键词:职称评审;山西省;高校教师;评委会;抽查;主管部门;权限;教师职称;人力资源;复核

作者简介:

  新华社太原11月2日电(记者吕梦琦)记者2日从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西省已经将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逐步下放。未来3年,山西省高等学校将全部自主开展教师职称评审。

  目前,山西大学等24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太原工业学院等17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高校教师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

  按照要求,享有自主权的高等学校要组建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制定本校教师的职称评审条件和实施办法,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高校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要在规定的评审范围和评审权限内开展工作,专业(学科)组答辩成绩实行分等次按比例控制,优、中、差比例为3:6:1,答辩淘汰率应不低于10%。

  山西省相关主管部门将对各高校教师职称自主评审情况进行监管。对各高校评委会收审的材料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对不合格材料超过抽查总量10%的,责令评委会对全部申报材料重新审核;对评委会表决结果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的,将组织专家对全部表决结果复核,复核结果中不合格人员超过2%的,全部表决结果无效,责令评委会整顿后重新组织评审。对连续两次抽查均发现不合格人员超过2%或评审工作组织混乱、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撤销评委会。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中平)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