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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与26个省市区可互办身份证
2016年08月10日 14:30 来源:央广网 作者:刘源源 字号

内容摘要: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表示,凡是已经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非吉林省籍居民,在吉林省就业、上学、居住期间,可持吉林省居住证、吉林省工商营业执照、工作证、学生证等材料之一及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吉林省公安机关承诺,在外省市区生活、工作、学习的吉林省籍居民,在所在省份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换领、补领身份证业务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能进行受理,吉林省公安机关将全部进行审核、签发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吉林省内生活、工作、学习的外省居民,只要其户籍所在地省份能进行审核和签发居民身份证信息,吉林省公安机关将一律受理并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

关键词:居民身份证;吉林省公安机关;市区;吉林省籍居民;办理;异地;营业执照;审核;工作证;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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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广网长春8月10日消息(记者刘源源)8月8日起,吉林省再与北京、广东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开通互相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目前,吉林省已经与全国26个省市区开办了互办身份证业务。

  吉林省公安厅户政总队表示,凡是已经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非吉林省籍居民,在吉林省就业、上学、居住期间,可持吉林省居住证、吉林省工商营业执照、工作证、学生证等材料之一及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户政大厅或派出所申请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吉林省公安机关承诺,在外省市区生活、工作、学习的吉林省籍居民,在所在省份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换领、补领身份证业务的,只要当地公安机关能进行受理,吉林省公安机关将全部进行审核、签发居民身份证信息;在吉林省内生活、工作、学习的外省居民,只要其户籍所在地省份能进行审核和签发居民身份证信息,吉林省公安机关将一律受理并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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