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明确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和法治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关键词:依法治国;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民族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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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凝聚民心的旗帜,目的就是要寻找最大公约数。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分别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明确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改革和法治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目前,学界和理论界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多方面的解读,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为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改革和法治提供了有力的学理支撑和深入的理论阐释。不过,现有研究中亦存在不足,鲜有研究成果站在中共执政的历史、现实和未来纵向的大历史维度,特别是从中国梦的角度进行深入研究。以中国梦为视阈和立足点,基于中共执政的大历史方位,从战略高度深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可以进一步深化该领域的研究,从理论上深入研究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治国理政方略,而且对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具有现实意义。
一、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中国梦的动力之源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要推动社会向前发展,必须解决好这一基本矛盾。这就要把握和运用好动力、平衡和调整三种机制。破解社会发展的基本矛盾,必须运用调整机制。而改革则是从根本上解决“三种机制”的路径。本质上讲,改革是一种调整机制,即通过调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解决社会基本矛盾,推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体制机制的完善,既为社会发展注入动力,发挥动力机制的作用,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平衡机制的作用。[1]在当代中国发展,改革就是不断革除苏联模式的弊端,完善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使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改革,是当代中国发展之动力,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动力。不仅在学理层面是如此,在实践层面也是如此。
1.改革开放使中国重新踏上走向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正道
以唯物史观来审视中国近现代历史,可以把中国近代以来的问题归结为社会结构问题,即既有的上层建筑无法适应经济基础、既有的生产关系无法适应生产力的发展。这两个不适应,决定了中国落后于西方,在世界发展浪潮中落伍了。落后就要挨打。在已经实现工业化、初步建立现代民主政治的西方大国面前,中国的失败是必然的结果。寻求适合中国发展的理论、道路和制度,是近现代中国历史发展的一条主线。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中国人民取得了革命的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这为实现中国梦奠定了基本前提。走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坚定追求,也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由于没有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只能照搬苏联模式。教条式的照搬,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从1956年开始,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开始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尽管遭受重大挫折,却为新时期的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总结正反面历史经验,作出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改革开放,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伟大革命,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使中华民族再次踏上走向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正道。正因如此,在中共十八大闭幕后不久,习近平选择外出考察调研的第一站就是去深圳,现场回顾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他强调,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活力之源,是大踏步赶上时代步伐的重要法宝,是决定实现“两个100年”奋斗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2]因此,从近现代一百多年的历史发展来看,正是改革开放为当代中国发展注入了动力,进一步破解了长期困扰中国发展的社会结构问题,使中国重新踏上走向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正道。
2.破解当代中国发展现实问题需要改革
追求安稳,是人类的共性。但是,如果遇到一系列困难,就会倒逼变革。正所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3]经过三十年多的改革开放,中国发展取得很大成绩。同时,中国也面临着一系列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有,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突出,产业结构不合理,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社会矛盾增多,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住房、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等等。[4]相比三十多年前,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改革的难度和复杂性都更大。正如习近平说的,“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了,好吃的肉都吃掉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5]仅仅依靠单个领域、单个层次的改革已难以奏效,必须全面深化改革,不断增强各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协同性,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
3.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全面深化改革
实现中国梦的过程,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由于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中共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是先进的,不存在现代化的问题,落后的是经济文化,于是提出了“四个现代化”(即农业、工业、科学技术和国防的现代化)的任务。“四个现代化,集中起来讲就是经济建设”[6],重点是经济现代化。但是,随着对国内阶级斗争形势判断的失误,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四个现代化”不仅没有实现,中国反而大大落后于世界现代化进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中,执政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还存在很多不足,必须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其他制度。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明确了这一目标的具体时间。他说:“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7]根据邓小平的这一精神,中共十五大明确把“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纳入建党一百周年现代化建设的目标。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简而言之,国家治理体系是指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治理能力是指运用制度管理事务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和完善,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全面深化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党的建设制度、国防和军队建设等各个领域的改革[8],使各项制度更加完善、科学、规范,方能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基础。
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中国梦的可靠保障
从学理上讲,法治就是用法律来治理国家。具体而言,就是用法律来规范和调整各方面的关系,平衡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约束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生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法治,主要是运用平衡机制,运用法律的手段使各基本要素和部分之间保持协调,形成一种和谐的状态。在中国,依法治国,是执政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就是要实现国家各方面事务管理的法治化。建设法治国家,是现代民主政治重要的目标和标志,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执政党总结历史,把握现实,面向未来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目的就是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