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发达地区人口结构因此改变,在一些社区甚至出现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倒挂”现象。外来人口是社区的利益相关者,近年来不少地方积极探索吸收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并取得一定成效。政府要精准定位自身角色,履行好指导、协调和监督的主要职能,完善政府有关社区决策听取外来人口意见制度,健全外来人口利益代表机制,合理设置社区议事机构中外来人口代表比例,构建包括事务性参与、决策型参与和政治参与在内的多层次外来人口社区参与结构。要鼓励社区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尤其要大力培育社区外来人口自组织,提高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其在政府和外来人口之间的纽带作用。政府和社区要加大对外来人口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外来人口的文化、法治和政治等素质,促进外来人口理性、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活动。
关键词:社区治理;人口参与;利益;社区参与;社区文化;民主协商;制度;法治;政府;社区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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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持续进行着人口的跨地域大规模流动,大量外来人口涌入经济发达地区,城乡社区成为人们居家生活的主要场域。发达地区人口结构因此改变,在一些社区甚至出现外来人口和本地人口“倒挂”现象。一些地方对于社区外来人口习惯采用“重管理轻服务”“重权力轻权利”的管制型模式,既增加了治理成本,又往往治标不治本,有时甚至会激化矛盾。外来人口是社区的利益相关者,近年来不少地方积极探索吸收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并取得一定成效。
与此同时,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广度和深度仍然有限,如决策性参与较少、年轻人参与度较低等,外来人口参与不足仍是许多地区社区治理的短板。这不仅影响到社区治理的绩效,也不利于外来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容易诱发诸多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强调,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指出,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促进基层民主协商。为此,应进一步探索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路径,以实现社区治理的善治目标。
消除制度性障碍
首先,我国长期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导致外来人口身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歧视,相关权益受制度性排斥,不利于外来人口的社区参与。要深入推进以当前新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的城乡一体化发展,完善综合配套措施,切实保障新居民与城市居民的平等参与权,消除外来人口参与的身份歧视。其次,现有外来人口社区参与的相关制度操作性不强,缺乏必要的法治保障。要加强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法治建设,抓紧修改完善居委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明确外来人口在社区自治中的主体地位,理清外来人口参与的权利和义务,框定参与的详细内容,设立参与的合理程序,制定包括异地选举在内的参与权的实现办法等,确保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合法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拓宽参与空间
目前,我国社区治理中存在的行政主导色彩浓、社会组织发育不成熟以及社区文化建设不足等造成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空间较为狭窄。要进一步推进社区治理体制改革,实现党、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良性互动。党组织要加强政治领导,积极吸纳社区外来人口中的积极分子入党,带动外来人口的社区参与。政府要精准定位自身角色,履行好指导、协调和监督的主要职能,完善政府有关社区决策听取外来人口意见制度,健全外来人口利益代表机制,合理设置社区议事机构中外来人口代表比例,构建包括事务性参与、决策型参与和政治参与在内的多层次外来人口社区参与结构。社会组织是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重要依托。要鼓励社区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尤其要大力培育社区外来人口自组织,提高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组织化程度,发挥其在政府和外来人口之间的纽带作用。社区居民以及物业公司要努力营造开放、包容、平等、共享、友好的社区文化氛围,建立新老居民之间互信、互惠、互助的良好关系,提升外来人口参与社区治理的社会资本存量。






